发布时间:2021/3/22 13:59:20
日前,团省委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农信联社开展湖北“青创贷”扶持项目,1亿元贴息贷款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解决在自主创业过程中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全市青年创业项目负责人、创业青年(年龄45周岁以内)以及团组织所联系服务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小微企业;重点突出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创业青年、网络商户等;借款人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连续正常经营1年(含) 以上,或借款人具备本行业1年(含) 以上从业经验等群体可申请“青创贷”。
贷款额度上,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合伙创业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200万元;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具体由当地农商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首期合作42个月(含6个月清偿期)。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经银行同意的,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1次,同样享受财政贴息。
拿1年期LPR利率为3.85%来算,“青创贷”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即执行利率为5.35%,以个人借款20万元为例,一年利息为10700元,其中LRP-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即执行利率为2.35%,借款人承担利息为4700元,财政贴息部分为6000元,一大半贷款利率都由财政补贴了。
借款人可持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县级及以上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湖北“青创贷”申请审批表》。县级及以上团委应对借款人及其经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人社部门应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在农商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贷款成功后,各市县农商行每季度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贴息手续,财政部门按季度将贴息资金拨付。